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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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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苑第三幼儿园
西湖区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通告 接西湖区教育局通知,现将二〇二四年我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年龄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翠苑三区1~28幢、42~89幢和文菁花苑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2日 (周六、周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翠苑新村三区63幢翠苑第三幼儿园内 五、计划招生班级数 2个班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88852545-8005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861411 联系人:徐园长 九、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19号) 十、收费标准 (一)保育费:580元/月; (二)伙食费:13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 2024年5月24日 温馨提醒: 1.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准备,感谢理解;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报名,避免拥挤; 3.6月7日左右,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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