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育收费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2024年春季学期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2024年春季学期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精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部分幼儿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积极回应“双减”政策下广大家长的关切与期盼,高质量实施幼儿园放学后托管,根据我市、区各部门文件和教育系统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家长接送孩子的困难,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为幼儿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学后托管工作操作流程

(一)成立学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2.22)

高度重视本园学后托管工作,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有序、有效、平稳地推进托管工作。 

组长:徐敏娜(园长)制定学后托管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学后托管工作。

副组长:傅海玥(信息协管员)分管学后托管具体工作,做好课程、授课人员的安排以及平台维护监督。

组员:包莉(书记 副园长)负责学后托管安全与收费管理。

李菊芬(教科研主任)负责学后托管教学工作审核与监督;

王薇(办公室主任)负责学后托管人员经费发放、考核及宣传公示等;

蒋芝兰(总务主任)负责学后托管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张明霞(报账员)负责幼儿学后托管天数统计、平台收退费等工作;

黄孟勇、朱昌清(保安)负责幼儿放学时段安全,校门口秩序维护。

(二)制定学后托管实施方案(2.23—2.26)

1.班子共同讨论确定初步方案。

2.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了解托管服务年龄层情况及课程开展讨论。

3.班子讨论,完善学后托管方案。

(三)发布公告,报名统计编班、落实人员(2.27—3.3)

1.通过钉钉向幼儿家长发布学后托管服务相关要求,按照应知尽知原则做好宣传工作。

2.家长根据自主自愿原则做好学后托管报名,各班教师统计预报名情况上报给报账员,由报账员统一上报园长室并完成学后托管网上平台报名导入。

3.报名的家长填写《西湖区课后服务参加协议书》。附件1

4.根据报名情况编制班级,落实主配班教师及管理人员。

5.由报账员统一将报名幼儿导入学后托管管理平台完成报名。

(四)开始实施(3.4—6.28)

1.落实周一至周五每天的课程与游戏,授课教师做好授课进度安排,每天在平台上做好点名工作。

2.定期召开反馈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优化托管方案。

3.完善学后托管实施细节以及相关制度。

(五)统计整理,做好退费与课时费发放(6.28—7.4)

1.完成学后托管天数统计工作。

2.报账员做好学后托管家长退费工作并与办公室共同做好学后托管教师课时费发放。

3.教师整理好学后托管课程各项资料,上交教科室存档。

三、学后托管具体方法

(一)服务对象

对托管有需求的本园所有幼儿,做到应托尽托。同时,将充分考虑各类幼儿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小班视情况而定,第一学期可不参加,如确有困难且能适应混龄班也可申请参加)

(二)托管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周一至周五,其中:

时间:16:30——17:30

(三)托管内容

内   容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课  程

 

手工制作

围棋课程

科学活动

绘本教学

创意绘画

游  戏

 

音乐游戏、体育游戏、棋类游戏、建构游戏、阅读活动

备注

1. 课程由托管班老师提前准备好材料,教师在学期初做好教学进度安排。

2.配班老师要协助主班老师做好幼儿常规管理、生活照顾、玩具物品整理、厕所卫生、协助做好幼儿人数清点、整队等事宜。

3.课后教师要将当天上课的材料整理干净,维护好班级卫生。

4.托管中幼儿如有任何特殊状况,主班老师要做好对接,告知该幼儿班主任老师。

(四)报名办法

1.根据自愿原则,家长在2月28日前完成预报名,各班老师将自己班参加名单上报给报账员,报账员在3月3日通过钉钉学后托管平台统一导入完成报名。参加学后托管的幼儿家长按照要求签订协议(详见附件一)。

2.报名以学期为单位执行。

(五)编班以及人员配置

人数

班级数

管理人员

检查人员

15人及以下

1

1名教师

1名行政

16-30

1

1名教师+1名配班教师( 或保育师)

1名行政

31-60人及以上

2个及以上

每班1名教师+1名配班教师(或保育师)

1名行政

备注

1. 轮值托管班教师每天16:25前到达指定班级做好准备;

2. 在编班上,1班为小中班幼儿,2班为中大班幼儿;

3.16:30各班教师将孩子带至指定班级,简单交流幼儿情况后签字交接,托管教师进行线上线下点名并做好活动组织;教师与管理人员做好线上签到工作。

4.结束托管后,按离园要求由托管教师将孩子送至门口交到家长手上,幼儿刷脸离园。

5.保安人员全程负责幼儿离园安全,教室保育员负责好卫生与消毒,行政检查人员需每天全程督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托管费用收取标准及办法

费用标准

收取方式

退费要求

20元/人/天

(以文件为准;

资助儿童免收)点心费用按实计

按学期收取

1.临时有状况,需提前请假,按收费标准退还相应的托管费。

2.学后托管基本要求5天工作日都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每周固定在2个工作日以内(含)不参加托管的幼儿,需在学期初递交书面申请,可退托管款。

3.收退费均在期初、期末进行。

备注

园内托管服务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托管费用含幼儿在托管期间的材料使用费、水电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

(七)学后托管薪酬支付

 1.根据成本核算,按主班教师、配班教师、行政管理、保育员、保安等不同岗位取酬。

岗位

薪酬标准(课时)

备注

主班教师

160—200元/课时

 

根据托管班幼儿人数确定具体金额

配班教师

80—100元/课时

行政管理人员

70—90元/课时

保育员卫生补贴

70—100/月

保安

70—100元/月

视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一次性发放补贴。

2.所有费用使用须按区级文件精神,并经幼儿园行政班子讨论通过后执行。

(八)学后托管场地安排

根据方便性原则,将托管1班设置于一楼小一班教室;托管2班设置于一楼小二班教室。

四、 学后托管安全管理

(一)做好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教师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将托管服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与属地街道和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确保服务行为规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有序。

(二)做好安全管理与教育。教师按日常带班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师要学习如何更好的组织混龄班教学,做好个别辅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安全有序。

(三)做好交接和测温工作。各班教师做好幼儿人数、体温监测、幼儿随身物品等各项交接工作。托管期间出现发烧等现象,按照幼儿园疫情防控安全预案执行。值班教师做好幼儿离园、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联系原班级教师,并妥善处理。

(四)确保场地安全。值班老师对于晚托教室要事先勘察,排除安全隐患,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切实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场地、器具的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幼儿活动前的准备操作,防止设备伤害和肢体伤害等。

(五)做好传染病隔离工作。有发生手足口、咽颊炎、流感、新冠阳性感染等传染病的班级,无条件遵从隔离要求,停止参加学后托管。

(六)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当天配班的老师要按照规定做好场地、教玩具、桌面等清洁、消毒工作。幼儿离园后要整理好物品,倾倒垃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七)做好离园安全工作。保安人员在幼儿离园前要提前打开校内外大灯,为幼儿照明,组织家长有序排队等候。托管班教师有序组织幼儿排队,在确认家长身份后,提醒幼儿刷脸离园。

(八)做好托管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托管服务“日日查、及时清”的管理制度,行政人员每天定时检查、有记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托管服务落实到位。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西湖区课后服务参加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

乙方(委托方):                   

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将现就读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        班级的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幼儿)交由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托管、用餐等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幼儿自 2024    3   4  日至 2024   6    28  日正常放学后(不含节假日),由甲方履行对幼儿的托管责任,为幼儿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家长联络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通报。

2.甲方应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问题,甲方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幼儿参与、离开的登记情况。

3.甲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指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幼儿身体健康。

4.甲方应制定课后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家长严格遵守,对于拒不配合的家长,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取消其被监护人的托管资格,

5.甲方在接受报名时,可向乙方收取托管及代办费用,用于托管、在校餐费、服务人员报酬等相关费用支出。甲方负责购买园方责任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幼儿的责任。配合甲方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幼儿遵守课后服务期间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入托期间幼儿不得无故缺勤或参加其他线下聚集的培训、出游等活动。在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情况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幼儿如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传染性疾病或药物、食物过敏史以及体温异常等特殊健康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幼儿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因乙方刻意隐瞒情况造成幼儿本人或他人人身受损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积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配合,如果发生地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对甲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4.乙方须教育幼儿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因幼儿保管不善丢失物品,非甲方管理责任原因的,甲方应积极帮助幼儿寻找。如缺乏线索找寻未果,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课后服务期间,乙方不得为幼儿佩戴任何贵重首饰,携带贵重物品及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饰、项链、手链、刀、剪、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否则,若发生贵重物品的遗失或危险物品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作为幼儿监护人,应对幼儿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负责课后服务结束时的幼儿接送。

7.乙方应于报名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课后服务费用,逾期则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有义务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而发生安全伤害情况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幼儿接受托管期间甲方不提供代喂药服务。课后服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的,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3.托管期间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时,幼儿之间发生的对他人或自身的伤害事故,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需提前书面申请同意后连续3天及以上在期末可按次数退还托管费。临时请假甲方有权不退费。

5.因传染病防控需要,甲方有权临时取消托管或要求乙方暂停托管。

5.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代表人、乙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捺印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第三幼儿园                乙方:               

日期:2024 年  3月4  日                              日期:2024 年  月  日

 

委托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幼儿姓名


与幼儿关系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