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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翠苑第四幼儿园学前幼儿资助办事流程
西湖区翠苑第四幼儿园学前幼儿资助办事流程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实施以来,西湖区翠苑第四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因园制宜开展资助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层层责任制,政策全覆盖宣传,群众满意度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其资助流程制定如下: 一、建全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学前教育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评审小组。 组长:园 长 组员:副园长、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出纳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培训,文件解读。 3.实行层层责任制:确保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资助政策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1. 资助对象及提交材料: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五类生(五类生需提供:①低保证、扶贫手册等低保证明;②福利机构监护对象证明;③革命烈士子女证明;④五保供养对象证明;⑤残疾学生残疾证;⑥低保边缘证;⑦家庭成员中包含学生姓名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低收入家庭学生(需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 另外,家庭成员信息统一在相关证件的家庭成员页体现。 2.保证每一名家长都了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幼儿园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保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幼儿家长。 三、家长申报,幼儿园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家长首先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并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幼儿园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审核,填写相应表格,确定初步人选,上报园长。上报评审过程中,对幼儿园进行摸底,如果没有家庭困难的幼儿,家长要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表示知晓资助政策,不提出资助申请。 四、幼儿园逐一审核,公示上报。 幼儿园将相关材料上报,再逐一审核,审核确认后公示、上报(教育局)。 五、上级机关通过后,进行幼儿资助办理、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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