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关注过程,促进发展”的新课程评价理念,凸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思想,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期末免考制度。
二、学科免考范围
暂定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根据各学科平时学习情况,分学科申请免考)
三、学科免考人数
各学科免考人数每班每门学科原则上不多于班级总数的10%。
四、学科免考条件
1. 热爱该门学科,无论知识还是学力,均在本班学生中居于前列(综合“平时作业40%+平时成绩60%”的成绩折算,位于班级总人数的前10%)。
2.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作业认真按时完成,作业质量优秀。
3. 有良好的学习态度与习惯,能独立进行预习、复习。
4. 在学习中有乐于帮助学困生学习的热情,在同学中获得大家的肯定和好评。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校、区等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比赛中获奖的学生。
五、免考确认程序
学生自主申请——家长同意——科任教师鉴定——班主任推荐——教师成长中心审核——学校公布——发放免考证书。
1.学生在期末考试前三周向学校提出申请。
2.提出免考申请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并签字。
3.学生将免考申请表递交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共同鉴定、审核,并于期末考试前两周由班主任统一将学生申请表交到教师成长中心审核。
4.教师成长中心审核后提前一周通过校园网等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家长监督,并颁发“免考证书”。
5.获得免考资格的学生,其相应免考学科(项目)期末成绩评定为“优秀”。
6.若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学科期末抽测,则该年级相应学科取消免考。
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