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规定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规定
保实(2011)10号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杭州市与西湖区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意见,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现就我校教师(职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完善职评组织机构
(一)建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
评审组有校分管领导、学科组长、学校名师等组成,一般由11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审议申报人的所有上报材料;对申报人的专业能力、教学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无记名方式参与对申报人申报资格的投票;指导、帮助当年确定为具有送审资格的教师做好送审的相关材料。
(二)建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考核组
考核组有学校党组织成员、学校行政领导、学校工会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一般由9人组成,党组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可以与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组一并组成。考核组下设小学、初中、高中及各分校为单位的考核小组。
主要职责:结合申报人的等第考核情况,负责对申报人在师德师风、班级管理、教学实绩、教师学生及家长评价等方面作出考评。以小组为单位集体讨论的形式对申报人给出“优、良、合、不合格”等方面的确定性评价。
二、严格评审条件
(一)坚决执行市区教育局的评审条件与资格要求。
(二)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符合市区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及资格要求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师给予优先申报:
1、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所任教班级学生成绩前列的;
2、在学校内部校际间流动任教的;
3、年度等第考核排列在前者;
4、完成教师能力结构“2+
5、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较长的;
6、教育教学其示范引领效果好(包括师徒结对、承担教学研讨任务等);
7、教育教学任务较重者(包括工作量及病事假情况);
8、其它可被认为具有较好表现者。
(三)对于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的(小中高及中高)必须符合具有农村学校任教资历(除个人申请农村支教学校没有安排外)。是否具有校区间流动以及农村支教经历必须以书面申请为依据认定。
三、规范职评评审程序
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评文件规范职评评审程序: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审文件;教师提出职评申请并上交有效证件;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审核教师的参评资格;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考核组进行考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评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以无记名方式对申报人评审资格投票;学校公示当年送审名单;评审人员如实做好相关送审材料;相关教研组及年级组配合评审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