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并在有效期内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二、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三、严禁货梯载人,严禁带易燃、易爆、带腐蚀性的危险品进入电梯。
四、电梯运行过程中,请勿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五、不允许超载使用电梯,杜绝意外发生。
六、请勿在轿门和层门之间逗留,严禁倚靠在电梯的轿门和层门上。
七、严禁撞击、踢打、撬动或以其他方式企图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
八、在电梯开门时,请不要用直接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动,这样可能导致撞击的危险,正确的方法是:按压与轿厢运行方向一致的层站召唤按钮或轿厢操纵箱开门按钮。
九、有驾驶员驾驶电梯时,驾驶员应忠于职守,若必须离开轿厢又允许电梯自动运行时,须将电梯处于“自动运行”状态,并锁好分面门板。
十、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员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且有效的资格证,电梯管理者必须对电梯的三角钥匙和门禁电子卡的使用者及使用情况加以监管。
十一、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首先需确认轿厢位置,三角钥匙插入钥匙孔逆时针旋转后,层门才能打开,此时操作者必须保持身体重心在层门外,因此时轿厢不一定在此层,务必小心,以免跌入井道。
十二、当电梯使用完毕或暂时停用时,驾驶员或管理者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基站层站的“运行/停止”开关设定在停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