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门卫制度
1、门卫严格按照5个步骤执行。外校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会见人同意并亲自下来带领后方能入校。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本校教职工自行车入校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自行车不得入校内。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工)不得骑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楼附近。
3、本校教职工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电脑等办公用品)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物品出门单。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没有本校教职工引导,来客不准进入校园。
7、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