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伤害学生。
三、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资料卡片或者健康档案。
六、对于残疾、体弱学生给予特殊照顾,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对体力活动或室外活动宜作适当安排。
七、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处理伤害事故的医疗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