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分认定、结业证办理工作的补充须知
余剑萍
各位教师:
今年是5年一次的学分认定、结业证办理时间, 为确保按期完成此项工作,希望老师们明天上交此项材料。 现对有关表格填写方法再作补充。
一、附表1:要求老师对照下发附表以及个人的学分获的情况填写:(1)各类培训(2)校本培训
注意:1、两项总计满240学分可办理结业证。
2、相应的学分要有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如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贴在表1背面。
3、A4纸打印并上交, 不能确定的栏目先不填写, 到时候用黑笔补上。
二、附表2:不用打印。(我会统一复印)
附表3:不用打印
只须填写表3的相关栏目:总学分、是否办证(表3没有的教师可以年级组为单位统一填写在一张上)
三、上交方式:统一交年级组长
上交内容:1、附表1
2、继续教育手册(要办结业证的贴好照片)
上交时间:周四
延期将会影响整个认定工作: 本周五学校将汇总、审核
下周一上报。还有不清楚地直接与我联系!
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2005年我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和结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
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由各类培训学分和校本学分两部分组成。认定的范围为2000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
㈠各类培训学分
各类培训学分指的是教师参加了区教育局组织的师德培训及在校外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
1.参加了国家、省、市、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该类学分值由培训单位确认。
2.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取得等级证书(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凭证书认定继续教育18学分。五学年内限登一次。
3.教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等级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凭证书认定继续教育36学分。五学年内限登一次。
4.教师参加了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各高等院校组织的学历提高进修,凭毕业证书每学年认定48学分,最多不超过144学分。
5.教师参加了各级干训中心组织的校长上岗、提高、研修培训,凭结业证书抵继续教育学分,最多不超过120学分。
6.教师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暑期师德培训,每年计8学分(每年都已提供了学分卡)。
7.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凭证书认定继续教育30学分。
㈡校本学分
校本学分指的是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经教师进修学校审核批准的校本培训活动和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其中“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限指2004年上半年未申报校本培训的学校。下同)而获得的学分。
1.2004年上半年开始,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经教师进修学校审核批准的校本培训,可认定继续教育学分,每学期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具体分值折抵办法参照《西湖区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2004年上半年,未向教师进修学校申报校本培训的学校,在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类项目可认定学分,但最多不超过3学分(重复获奖的以最高级别计)。
二、学分登记及结业证书办理办法
1、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由所在学校负责在相应的“登记表”中予以登记。
2、教师获得各类培训学分,可凭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登记。学校应根据上述学分认定办法,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记入《西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见附表1),并将各类培训的学分存档卡、有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对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和验证人姓名,并加盖公章)钉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后备查。
3、教师的校本学分,由各校继续教育负责人凭教师参加活动的记录和有关材料确认,并把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情况分别填入《西湖区 学校 学年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以下简称《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见附表2)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中的“成果”栏目。在送交《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时,附上附表2并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中的“校本培训”一栏填入相应内容。
4、各校以校为单位,把需办理结业证书教师的继续教育登记手册(贴好照片、填好有关信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西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申请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分确认汇总表》(见附表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并交教师进修学校审核。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完毕后,对五学年已获得继续教育240学分的教师,及时办理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对参加继续教育不到五学年但今年需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中对已获得的学分进行确认。所有的《登记表》(“汇总表”除外)在审核完毕后,都返还给各校存档。
三、办理时间
2005年6月13日至6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四、其他说明
1.部分教师前几年由于评职称的需要,虽然参加继续教育不到五学年,但学分已认定过,如果到今年为止,参加继续教育已满五学年了,则应该及时办理结业证书。操作办法如下:此次只对后几年未认定过的学分进行认定,但上交材料时须附上前一次办理过学分认定手续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两份《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的学分认定合计超过240学分,则给予办理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2. 所有的表格都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楚,不要涂改。
3. 所有的表格都采用A4纸。从网上下载时,请注意排版,不要走样。
4. 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进修学校培训部联系。
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
200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