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优秀队员参加2011“浙江四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各中队: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总结推广前一时期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的基本经验,树立少先队员身边的学习榜样,激励全身广大少先队员增强自信心,提高责任心,培养爱党爱国的朴素感情,营造“人人争当四好少年、队队争创优秀中队”的创先争优浓厚氛围,省少工委、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决定联合等有关新闻媒体开展2011“浙江四好少年”评选活动。我校推选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7日前
二、活动对象
6到14周岁的全体少先队员
三、评选标准和分类
1、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
2、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四好少年”要求,积极残疾“雏鹰争章”实践活动。以少先队员平时参与“争雏鹰奖章,做四好少年”活动表现为基本分值的30%,个人事迹分制为40%,现场展示分值为30%。
3、分类推报要求:
(1)爱国励志类,即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事迹的好少年;
(2)好学上进类,即在勤奋学习、追求上进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事迹的好少年;
(3)美德团结类,即在品德优良、团结友爱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事迹的好少年;
(4)活泼健美类,即在体魄强健、活泼开朗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事迹的好少年;
(5)综合类,即全面发展,在以上四个方面均有较好表现的好少年。
四、评选方法
一~六年级各班推选1名候选人,队员可在3月10之前自行向班主任申请报名,推选或申请队员需提供个人优秀事迹一份,最后将优秀候选人的名单公布在学校网站上(http://www.hzjlxx.com).再经过全校师生的民主投票,根据投票情况和综合学生各方面素质后,选出5名优秀队员代表学校参加杭州市级评选。
少先队杭州市九莲小学学校大队部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