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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西湖区初中学校推荐 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校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6 08:25:42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文件

 

西教发〔2021〕36号

 


关于做好2021年西湖区初中学校推荐

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1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1〕3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并规范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名额分配生(以下简称“分配生”)推荐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保障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通知,望各初中学校遵照落实。

一、分配生推荐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符合杭州市高中招生条件、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二、操作时间及程序

各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须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 4月25日~4月29日: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并公示杭州市教育局有关分配生推荐工作的文件。各校按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上报给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盖章(先于4月26日中午前递交电子稿给普通教育科沈宇真老师,审核确定后请学校一式三份,纸质盖章上交)。

2. 4月30日~5月8日: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经区教育局核准后,学校通过张榜、校园网、告家长书或家长会等形式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公布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分配生名额、分配招生高中学校名额和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不少于3天),同时公布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务必使全校师生,尤其要确保全体九年级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人人知晓当年分配生工作的有关信息。

    3. 5月10日~5月13日: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印发、公布学校分配生推荐办法及程序,并收回家长签字的回执。

4. 5月14日~5月18日:学校对符合条件申请分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定所有申请分配生的先后位次,并向申请分配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全部申请分配学生综合评分的构成、结果和排定的位次。如无异议,学校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杭州市分配生推荐工作的要求和学校确定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由相关学生根据综合评分排名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分配学校或自愿放弃分配推荐和选校,须有学生和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放弃分配推荐资格。

5. 519~5月21日:校内张榜公示拟推荐结果(排名序号、姓名、所选重高或特色示范高中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有学生或家长提出异议,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认真复核,重新认定,及时反馈。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推荐名单。

6. 5月27日9:00—5月28日15:00:各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推荐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7.5月28日后: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确定的分配推荐生须参加杭州市高中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市教育局根据面向市区招生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控制分数线(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招生学校(校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备分配推荐资格的学生,建议填报志愿。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分配生指标分配,审核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

    2.确保操作规范。在杭州市教育局确定的分配生推荐基本条件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分配生推荐名额各校等额推荐。 各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进行综合评分时,学生的学业成绩一般应采集初中三年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共5个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含九年级第二学期内的学力测试成绩)为依据,并换算成一定比例构成。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95%。学生在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1〕36号)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确定,总的要求是要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文化课各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不得列入特长加分内容。

3.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分配的学生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定先后位次后,必须及时通过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向申请分配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全体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分的组成、结果和排定的位次,并有畅通的渠道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和申诉。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须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规范、认真、严谨、有序地做好相关工作。初中学校在制定《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

4.加强监督管理。分配生推荐条件取决于学生初中三年的学科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等,因此各校一定要加强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严肃、认真做好每一次学科考试工作,包括试卷命题、试卷保管、监考、阅卷、登分和考试成绩储存等的全程管理,努力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不出纰漏。要认真做好每一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记载和保存。如有本校教工子女在教工任教学校参加考试的,要对相关教职工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5.强化工作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教育局所规定的分配推荐条件、名额分配、操作程序及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推荐工作要认真严密,程序必须到位,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重视社会关切,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由教育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分配推荐资格。

6. 加强舆情处置。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关注师生和家长的情绪动态和网络舆情,校长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掌握和管理好推荐的全过程。如有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处置回应。

 

附件1:西湖区教育局2021年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西湖区教育局2012年分配生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附件3分配生综合评分参考方法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 25日印发

附件1:

 

西湖区教育局2021年普通高中

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培新

副组长:俞雁雁

组  员:陆  杰、章时杰、陈文燕、王曜君、汤珏弘、

王  青、沈宇真

 

教育咨询电话:87965058、87965065

 

附件2:

 

西湖区教育局2021年普通高中

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马  礼

副组长:唐  骞、黄志元

组  员:李  平、袁  航

 

纪检投诉电话:87965088

 

 

附件3:

 

分配生综合评分方法之一(仅供参考)

 

按学科成绩总分不少于95%、各类加分总分不高于5%的要求计。

前提:假设最后的综合评分满分是100分。

如果三年的学科成绩满分为600分,那么它就相当于100分里的95分;如果各类加分的上限是50分,那么它就相当于100分里的5分。

据此推算:

1.600对应95,  95÷600=0.158

2.50对应5,   5÷50=0.1

如某学生学科总分是569分,折合为569×0.158=89.9;其加分总分为38分,折合为38×0.1=3.8    

最后该生综合评分总分为89.9+3.8=93.7(分)

 

又如某学生学科总分是496分,折合为496×0.158=78.4;其加分总分为42分,折合为42×0.1=4.2      

最后该生综合评分总分为78.4+4.2=82.6(分)

以此类推。